欢迎光临自考网

自考新生报名 自考报名流程 问答百科 教育专题 热门报考院校 自考试题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院校新闻

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已修改

发布时间:2018-12-27 11:21:57  点击量:  来源:广东自考
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改

  根据广东自考的相关了解,自考本科生如果符合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的相关条件也是有机会拿到学士学位证书的,表述为“自考本科毕业生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而每一所主考院校授予自考本科生学士学位的条件有所差异,同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授予的条件,以下是关于修改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说明:

  一、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增加的条款:

  为促进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学位授予规定》,结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实际情况,学院经研究决定修改《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在原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一条:毕业论文成绩为中等及以上者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二、执行的时间:

  增加条款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原来答辩报名条件:

  1、最新申请自考本科毕业的自考生(如参加下半年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为6月份申请本科毕业的自考生,参加上半年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为12月份申请本科毕业的自考生);

  2、课程平均分达70分以上(含70分);

  3、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

  考生如果还有申请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的相关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

为您推荐相关专题:
将文章分享到:
热门文章推荐
  • 自考资讯
  • 自考专业
  • 自考院校
  • 自考问答
  • 自考指南
广东地区自考
更多>>
  • 云浮
  • 汕头
  • 江门
  • 惠州
  • 茂名

Copyright © 2009-2024 自考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6435号

  • 报名地址:(广州天河)五山华工国家大学科技园金华园区3楼(总部)


此站信息最终解释权属于广州天资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网站
  • 可信网站
  • 备案信息
  • 实名认证
  • 安全
  • 经营单位

自考网提供自考专业科目一览表,自考本科报名流程,自考大专报考指南,自考专升本等院校信息查询

声明:本站为广东自学考试民间交流网站,近期广东自学考试动态请各位考生以省教育考试院、各市自考办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