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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须知 | 广东省2026年1月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6-01-05 18:04:23  点击量:  来源:广东自考

2026年1月自学考试将于1月10日至11日举行,请考生做好以下准备:

自考生须知 | 广东省2026年1月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2025年12月31日10:00起,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的“考生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登录系统后点击“下载准考证”按钮下载准考证PDF文件,用普通A4纸打印。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注意事项等内容。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书写、打印除准考证本身含有内容以外的其他任何文字或标记,考试过程中准考证也不能作为草稿纸使用,否则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适时适当进行踩点

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及交通状况,规划好出行线路,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可提前熟悉考点,但不得进入考点,可通过考点平面示意图确定考场的大致方位,留足存放物品和入场安检时间。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请考生自行准备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马克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擦等,除必要文具之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生须查看附件1了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物品种类清单》,严禁携带任何通信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运动手环、无线耳机、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计算器(可以使用计算器的课程除外)、电子记事本、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特别提醒:根据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部分科目考试时,不允许携带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准考证上此类课程代码及名称前有标注“▲”符号)。未标注“▲”符号的课程,考生可以携带使用无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四、携带“两证”接受安检及身份核验

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和打印的准考证,须接受身份核验(包括人脸识别核验和人工比对身份证件检查)。每场考试开考前60分钟,考生有序进入考点,先存放物品,检查确认未携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物品种类清单》中所列违规物品后再进行安检,开考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
(一)考生须自觉接受在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智能安检门安检及人工安检,对随身物品进行必要检查及身份核验。
(二)考生请勿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金属发卡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服装、鞋帽等,避免因反复安检影响入场考试。考生应提前妥善安置个人物品,尽量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或贵重物品进入考点,以免丢失。  
(三)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不宜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接受考点安排的专人检查。对于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绷带或打有夹板等考生以及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在保证考生安全的前提下,对轮椅、拐杖等器械进行安检。对拒不配合安检、对考点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考生,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四)考生须预留足够的安检时间,避免集中在考前安检造成拥堵,影响进场考试。安检时相互保持一米间隔,依次排队正视前方通过。无论考生因何原因离开考试封闭区域或考场后需要再次进入的,均须再次进行安检。  考生应注意按照本次考试的有关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存放在考点指定的物品存放点。  
(五)考生需在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不含电子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如果身份证遗失,须携带其他身份证件原件,如: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仅限外籍人士)等。该证件上记载的身份信息与考生准考证、考场座位表的身份信息相符,方可进入考场应考。

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考场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可查看附件2,了解《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特别提醒: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具有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为考试作弊,将按规定取消当次考试所有课程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将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并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号码发送信息提醒,相关考生需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查收,违规处理相关文书上传至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后,考生即可同步查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显示的上传成功的日期视为相关文书的送达日期)。

六、考试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领到试卷(含答题纸)后,须先检查核对问卷和答题纸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是否与报考课程相符,试卷有无缺页、缺题和字迹不清等问题。如发现上述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
(二)答题前,考生须认真阅读问卷“注意事项”和答题纸上的“作答说明”,并按要求作答。按要求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请在答卷指定区域内作答,在问卷或草稿纸上作答的,答题一律无效。严禁在答题纸上任意涂画或做标记。应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课程名称、考场号、座位号、准考证号、姓名,核对无误后将条形码粘贴在“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粘贴时注意不能超出框外,不能粘贴在“缺考”标记填涂点。每张答题纸只需贴一张条形码,若有多余条形码,请不要粘贴。
(三)考生须进行课程笔迹信息采集,按要求在答题纸指定位置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规定文字。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未进行笔迹采集的课程合格成绩将无法转出外省。已到考生须在点名卡对应签名框内签名确认。
(四)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作答。离开考场时,严禁带走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
(五)部分考点及考场内有时钟,但仅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考场执行的考务指令以考点广播系统播放的统一指令为准。
(六)考生因故未能参加本次考试的,不纳入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可按规定正常报考下一次自学考试。
(七)请考生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各种兜售“试题或答案”的诈骗信息,不要参与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等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讲诚信、守纪律,自觉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正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反映,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八)我市自考智能咨询系统已上线,入口为广州招考网“自学考试”栏目的“自考服务平台”—“智能咨询”,或者“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的“便民服务”—“智能咨询”栏目。欢迎考生体验使用,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助力系统持续优化完善。

预祝考生们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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